服务承诺: 1、代办一切手续。签订投资合同后,县招商引资局在投资方资料齐备的条件限时办完所需手续。 2、协调外部环境。投资者在建设及生产、生活中遇到外部环境问题由县招商引资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3、保护投资者利益。严格兑现优惠政策,保证不会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到企业吃,拿、卡、要或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如发生上述情况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及司法机关予以严肃处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 高效率办事。投资者书面提出拟办事项后,招商局即向有关部门发出限时办理通知单,由各部门在时限内办完。否则,将由县人民政府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并赔偿损失。
一站办办事流程: 凡是在我县审批权限范围内、企业提供资料齐全的,按如下时限办理,我县不能审批的,协助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 1、项目立项(发展和改革局、乡镇企业局;报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1日内办结。 2、企业名称核准(工商局):企业提供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股东资格证明、股东出资情况等资料后1日内办结。 3、前置审批(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等):企业提供资料齐全,15日内完成用地报批、30日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10日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7日内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30日内审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7日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3日内审批市政设施配套费、2日内审查商品房建设项目、7日内初审(复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3日内审查商品房预售条件、30日内审查审批建筑企业资质、30日内认证建筑企业项目经营资质、1日内办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日内办结建筑工程报建登记、30日内办理建筑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入驻企业前置手续不齐,进行基建时,需告知建设主管部门,7日内给予帮助。 4、工商注册(工商局):手续完备的在3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5、刻印手续(公安局):1日内办理刻印、户籍手续。 6、机构代码(质量技术监督局):2日内办结。 7、税务登记(国税局、地税局):1日内办结。 8、《收费许可证》、《企业定价资格认可证》(物价局):1日内办结。 9、财政登记(财政局):2日内办结财政登记;10日内批复国有资产处置、资产划转以及产权变更登记等。 10、消防手续(消防大队):7日内审批一般建筑防火,20日内审批高层建筑防火;15日办理消防安全证照。 11、供水、供电设施(自来水公司、供电局):5日内作出供水工程预算书、30日内通水、1日内处理完毕停水或水压不足;在外围工程完工后5日内办结有关供电事宜,双电源客户协助到市北供电局办理有关初勘、设计、施工和验收。 12、交通(交通局、公路段):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13、人防工程:5日内审批报建、免建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