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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县情概况
信息来源: 贵阳市招商局  更新时间:2006-03-07
 

一、概况
    欢迎您走进“中国绿色磷都”、 “中国富硒农产品之乡” 、“中国喀斯特生态世界公园”、“中国散文诗之乡”----开阳。这里有如诗如画的绿色喀斯特风景,有富含硒元素的神奇土地,优质磷矿富甲天下,水能资源、人文资源享誉黔中。
   开阳县地处贵阳市与遵义市这两个贵州省最发达城市之间的次中心区域,川黔铁路支线直达境内,省道久铜公路穿越而过,贵开高等级公路纵贯南部旅游风景区;国土总面积2026平方公里,全县辖6镇10乡,境内居住着汉族、苗族、布依族、水族等多个民族,总人口43万。2007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42.2亿元,为计划的101.4%,增长17.8%。其中,第一产业8.9亿元,为计划的117.3%,增长9.2%;第二产业22.8亿元,为计划的100%,增长22.2%;第三产业10.5亿元,为计划的100%,增长14.7%。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48.9亿元,为计划的104%,增长2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3.3亿元,为计划的102.6%,增长30.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亿元,为计划的101.6%,增长19.6%。财政总收入6.3亿元,为计划的103.1%,增长21.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03亿元,为计划的107.4%,增长23.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96元,增长16.8%;农民人均纯收入3689元,增长20.3%
   开阳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民族文化源远流长,文化底蕴深厚,文化氛围浓郁,设州置郡达1370年历史。境内有距今上万年的打耳窝古人类遗址和秦汉时代的顶跋崖画文化遗存,是中国古建筑学创始人、民国风云人物朱启钤先生的故里,是辛亥革命时期贵州自治社社长钟昌祚烈士的桑梓之地。
   今天,勤劳智慧的开阳人民在胡锦涛总书记考察贵州讲话精神的指引下,以建设“民富县强、生态协调、社会和谐、百姓安康”的生态经济强县为战略目标,紧紧围绕“三化联动、三业互动、三轮驱动”的“三三三”发展战略,实施以工业化为龙头,一头带动农业产业化,一头带动城镇化”的“飞鸟型”经济发展模式,以“着力打造中国绿色磷都、中国富硒农产品之乡、中国喀斯特生态世界公园、全省一流的山水园林城市”为发展战略支撑,以“五大工程、十大项目”为发展战略重点,做好“大生态”和“大文化”两篇文章,推进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两个和谐,抢抓机遇、用好机遇、加快发展,强力推进开阳从资源大县、规模大县向经济大县、经济强县的历史性跨越。
   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开阳人,正凝练“开明、开拓、开放“的开阳精神,创建国家级文明县。诚邀各方朋友前来开发投资、观光旅游!

二、优势产业:
    磷化工产业、喀斯特生态旅游业、富硒农产品开发及加工业、水能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

三、重点投资区域:
    磷煤化工重点以双流镇、永温乡为主:喀斯特生态旅游以龙岗镇、南江乡、禾丰乡为主;富硒农产品开发及加工以楠木渡镇、冯三镇为主;房地产开发以城关镇为主。

四、重点投资产业:
    磷化工、喀斯特生态旅游、富硒农产品开发及加工。

五、产业布局:
    主要为分为五大经济版块:一是西部生态重化工矿经济版块;二是南部旅游、水电及生态轻工业经济版块:三是北部高效生态农业经济版块:四是东部构皮滩库区生态经济版块:五是中部核心区服务业经济版块。

六、投资扶持政策
    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及省市有关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节选)
    (一)对设在我省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3年至2010年内,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民族自治州、县内除国家明令禁止、关闭和限制的企业外,内资企业在2003年至2010年内,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已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不满3年免征2年减半征收的,可再延长至期满;凡减免税款涉及中央收入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需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10年。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在2003年至2010年内,外商投资企业5年内免征车船使用牌照税。外商投资企业自建的房屋或购置自用的新建房屋,自建成或购买月份起,5年内免征城市房地产税。中方投资者以自有房地产作价与外来投资者合资、合作、兴办开发性生产性项目,在办理房地产过户时免征契税。
    (五)省内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以及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修建的国道、省道以外的其他公路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免征耕地占用税的范围限于公路线路、公路线路两侧边沟所占用的耕地。上述免税用地,凡改变用途,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当自改变用途之日起补缴耕地占用税。“西电东送”及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六)内、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家明确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七)鼓励企业提高技术开发经费的开支比重。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进行国产化研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其费用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含10%)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八)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对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退耕还林(生态林应占80%以上)产出的农业特产收入,可申请从取得收入年份起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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