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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交资料
信息来源: 市招商引资局  更新时间:2006-03-05
 

  ■设立登记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的资料:

  1、到登记部门申领填报《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2、公司章程

  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4、验资报告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6、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料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应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营各方正式签署的合同、章程,以及申报的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4、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选核准通告书

  6、合营各方所在国政府签发的有效工商登记或营业挚执照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投资方资信证明

  8、住所使用证明

  9、有关主管部门对选址、环保、消防等的意见

  10、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料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申请的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或法定代表人名单)

  6、外国投资者所在国政府签发的有效工商登记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外国投资者资信证明

  8、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9、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住所使用证明

  11、有关主管部门对选址、环保、消防等意见

  12、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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